根据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<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>的通知》(学位〔2024〕1号)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》(学位〔2024〕2号)和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<四川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川学位〔2024〕1号)要求,经组织申报,同意我校申请2023年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,同意材料与化工、教育、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学位点申请2023年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。现将申请材料在OA系统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5日至9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发展规划处反映。联系电话:0818-2797720;邮箱:sasu3013@163.com。
四川文理学院
2024年2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