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二级单位:
根据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“十四五”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决定对学校执行《四川省“十四五”教育发展规划》的实施情况和学校《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》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估内容
(一)开展学校“十四五”专项规划与二级学院规划的总结自评工作
各有关部门、二级学院要依据学校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、专项规划及学院规划的具体要求,重点总结“十四五”期间的发展成就和任务指标完成情况,详细梳理所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,深入剖析任务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、不足及其根源,特别要针对未完成的指标,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实施方案。专项发展规划、二级学院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自评责任单位分工表见附件1。提交材料有:“十四五”规划实施情况自评报告,框架模板见附件2。
(二)开展执行《四川省“十四五”教育发展规划》的实施情况和学校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的总结评估
发展规划处牵头,全面评估执行《四川省“十四五”教育发展规划》的实施情况和学校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成效。深入总结“十四五”时期学校发展取得重大成就、需长期坚持的重要经验,精准查找制约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的难点堵点,研究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落地实施的对策措施。
二、遵循原则
(一)坚持全面系统。深化横向互动、纵向联动和多方参与,统筹宏观判断、中观分析、微观感受,高站位宽视角深层次呈现“十四五”规划完成情况。
(二)坚持突出重点。深入总结在内外环境条件深刻变化的影响和冲击下,重要指标、重大任务、重大改革、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取得的标志性成果,鲜明展现“十四五”特点和成就。
(三)坚持实事求是。多维度采引数据和案例,综合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评价,充分反映规划实施进展,精准找出未来努力重点,确保评估客观真实、科学严谨。
(四)坚持问题导向。深刻分析“十四五”时期教育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,找准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和弱项,明确破解深层次矛盾和结构性问题的主攻方向和重点举措。
(五)坚持远近结合。既立足当前,推动“十四五”规划圆满收官,有力支撑“十五五”规划良好开局;又着眼长远,审视2035年远景目标进度,夯实特色鲜明、优势突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基础。
三、工作要求
请各有关部门、二级学院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把握时间进度,创新评估形式,深入调查研究,确保总结评估规范性、科学性和准确性。请各有关部门、二级学院于2025年4月18日前将《“十四五”规划实施情况自评报告》报送发展规划处(莲湖校区弘德楼3006室)。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,加盖部门公章,并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后签字;电子版发送至936334148@qq.com邮箱。
联系人:张栋,联系电话:0818-2797720。
附件:1.
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自评责任单位分工表.pdf
2.
“十四五”规划实施情况自评报告框架模板.pdf
四川文理学院
2024年4月3日